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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(机器人发展专题)
项目计划的通知
【法规类别】专项资金管理
【发文字号】粤经信创新[2016]109号
【发布部门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
【发布日期】2016.04.18
【实施日期】2016.04.18
【时效性】现行有效
【效力级别】XP10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(机器人发展专题)项目计划的通知
(粤经信创新〔2016〕109号)
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财政局,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、财税局:
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(2015-2025年)》和《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(2015-2017年)》,加快培育我省机器人产业自主品牌,促进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提升我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,现将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(企业转型升级方向)机器人发展专题资金36046万元下达给你们,其中16000万元采取股权
投资方式支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、20046万元用于支持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(地市切块安排计划和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和2)。各地级以上市安排计划包括其辖区内财政省直管县市额度。
请各地级以上市(顺德区)认真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,并根据省下达的额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公示、下达等工作,将最终项目下达计划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。同时按“谁安排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各地级以上市(顺德区)组织部门对该项资金及所选项目负责后续管理并承担绩效评价、政府审计等工作。
附件:1. 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(企业转型升级方向)机器人发展专题安排情况表
2. 操作指引
3. 广东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名单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
广东省财政厅
2016年4月18日
附件1
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
(机器人发展专题)安排情况表
单位: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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